同昌保险单证收集标准
发布时间:2015-9-7 | 阅读次数:1784
一、车险赔案
·机动车出险通知书(索赔申请书)
·驾驶证、接收《身体条件证明》回执、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(有效期内)
·事故证明(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、快处快赔协议书、调解书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、派出所证明)原件各一份(视事故情况而定)
·估损单原件、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、施救费发票原件,物损需提供损失清单,物损修理赔付发票、收据原件
·必要时需客户提供财产损失照片
·双方车辆损失,事故标的全责购买车损险且需赔付,需提供三者车辆交强险保单或标志(办理无责代赔100元)
二、人伤案件
1.人伤案件常见赔付费用
·医疗费用
·护理费
·后续治疗费
·伤残赔偿金
·误工费
·伙食补助
·死亡赔偿
·抚养费
2.人伤案件常见单证
·门诊:医疗发票、病历本、处方签或急诊病历、检查报告单
·住院:医疗发票、门诊病历本、住院病历,检查报告单(CT、DR等)、出院证、病情诊断证明、住院费用清单
-注意:
需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(医疗保险定点合作医院);
医疗发票、出院证、病情证明、用药清单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;
病历本和住院病历、报告单可为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。
3.人伤案件医疗费用
·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、护理费收据、护理协议(请医院护工者)
-注意:
门诊案件不支付护理费、家人护理者需在交警调解书上注明;
此项单证均需要原件;
护理费按医院级别、参照市场价格审核住院天数。
4.人伤案件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
·当地指定或同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作鉴定的评估书
-注意:
常见后期治疗费有取内固定物、颅骨修补术、骨折矫形术、消除内脏粘连术、镶牙、面部瘢痕治疗、骨折等 治疗终结方可评残,故评残后不再承担后续治疗费;
因伤请不同,评残时间存在差异,一般为出院后3~6个月;
伤残赔偿金因户口性质不同差额较大,请一定落实清楚伤者户口性质。
5.人伤案件护理费
·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、护理费收据、护理协议(请医院护工者)
-注意:
门诊案件不支付护理费、家人护理者需在交警调解书上注明;
此项单证均需要原件;
护理费按医院级别、参照市场价格审核住院天数。
6.人伤案件误工费
·伤前三个月及伤后三个月工资发放单(银行入账单亦可)无工资条者,可提供误工证明及收入证明,高收入者需提供完税证明
-注意:
原始工资发放单复印件,需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用章;
无工资单者提供劳动合同(复印件)及误工证明,需写明伤者每月基本工资、实际误工天数及实际扣减工资;
无固定收入者,举证近3年收入证明,提供户口册复印件。
特别说明: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学生、军人、55岁以上女性及60岁以上男性均无误工费
7.人伤案件伙食补助
·由交警部门出具赔偿调解书,赔款收条
-注意:
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出险地标准赔付住院天数。
8.人伤案件死亡赔偿金、抚养费
·死亡赔偿金: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、尸检报告、销户证明
·抚养费:若存在被抚养人,可申请被抚养人生活费
需提供各个被抚养人及共同抚养人户口册复印件,及家庭成员关系表(或户籍表)或派出所户口证明
-注意:
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,方可申请被抚养人生活费,且由共同抚养人分摊该项费用;
户口册可提供复印件、死亡赔偿四证至少提交两样原件;
户籍证明需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;
村委会证明无效;
死亡赔偿金因户口性质不同差额较大,请一定落实清楚死者户口性质。
-备注:
以上赔偿费用,应提供交警或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公证书(私下协议不予认可),并提供经济赔偿凭证,对案件所涉及损失做详细列明,并为此事故的终了协议,调解部门签章、事故双方签字认证。
三、单证收集标准
1.盗抢案件材料
·盗抢险案件
·购车发票原件
·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受理报案
·未破案证明(60日)原件各一份
·寻车启示(登报)
·车钥匙全套
·车辆登记证书
·购置税完税证明
·行驶证原件
·车辆报停手续
·车管部门的报停定期检验手续
·税务部门车船使用税报停手续
·交通部门规费报停手续等
·营业性或收费停车场盗抢险案件
·营业性或收费停车场所出具的失窃证明或停车费收据、消费场所的消费发票
·权益转让书,盗抢险赔付协议(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)
2.关于“互碰自赔”的问题
·2009年2月1日起,全国正式实施“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”
·当投保“交强险”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,单一车辆不超2000元、不涉及人伤和第三者财产损失
·各方都同意采取“互碰自赔”的
·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,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
·满足条件:“多车互碰、交强险、只有车损、不超2000元、各方同意”